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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日晸
張日晸,又名暄,字東升,號曉瞻。乾隆五十六年(1791年)十月初六日生于清鎮縣城。嘉慶二十二年(1817年)進士,御試第一。入翰林院,散館一等,授編修,參與纂寫《大清一統志》。道光元年(1821年)至道光三十年(1850年)間,先后任順天府(今北京市)鄉試同考官,湖南、河南鄉試正考官,四川敘州府(今宜賓市)、成都府知府,四川建昌道(今西昌)巡道,浙江鹽運使,湖北、四川按察使,四川、河南布政使,云南巡撫。道光三十七年初十,病逝于云南巡撫任上。
日晸年幼時,父德巽主講于粵西秀峰、潯江各書院。母支氏在家教日晸、日曧兄弟讀書。日晸聰敏好學,六歲能文。嘉慶七年(1802年),德巽病逝于定番(今惠水)學政任上。母攜子女回清鎮。家貧,僅有破屋數間,荒園一畝,常以菜粥度日。支氏教子成人之志益堅,晝持家務,夜課讀,日晸、日曧坐燈左右,燈焰如豆,書聲瑯瑯,深夜不止。嚴寒酷暑,從不間斷。日晸在其《篝燈課子圖》一詩中,敘苦讀情景說:“傳家舊有書盈簏,篝燈母自呼兒讀。手中擘絮口授書,書聲相聲相往復。三更腷膊(雞拍翅膀聲)啼鄰雞,窗隙生風搖焰綠。”嘉慶十年(1805年),日晸十五歲,考取秀才,獲食餼(秀才考試成績優良者,政府供給部分食米和伙食費)待遇。以名列榜首,得肄業于貴山書院。初春到貴陽,歲末回家。夜讀常以頭發系床架上,以防倦睡。為官三十年,雖公務繁雜,有空隙即伏案讀書,病中亦不停止。
母常告誡:“居家侈,累在一家;居關侈,累在百姓。”日晸俸祿日豐,生活仍儉樸如故,平素對尺繩寸紙亦不拋棄。自奉甚薄,食不豐美,衣冠器用,僅夠用而已;而對救濟災民,周恤親朋,則甚慷慨。任四川敘州知府時,承母意旨,捐薪俸銀一千兩辦勵節堂,使無依無靠的寡婦,不致流離失所。任河南布政使時,黃河在中牟兩次決口,遭災面積達二十五州之廣。日晸在開封五門外空地上,捐薪俸造屋安置災民。所造房屋儼然形成村落,百姓稱為“太平莊”。為災民購買食物、藥品、衣服,前后捐錢三萬貫。為地方修建城閣、書院等,前后捐銀七千兩左右。清鎮城外梯青塔,即為日晸捐資修建。常恩任安順知府,倡俢府志,日晸在云南巡撫任內,除病中鑒定《安順府志》部分稿外,捐志費銀二百兩。
日晸任四川敘州知府時,府屬筠連、雷坡等處遭水災,下屬對日晸說:“待災區送災情報告來再行查看。”日晸說“事情緊急,不可久等。”遂晝夜不停,奔往災區,宿破廟內,對災區地形進行詳細勘查,帶領百姓疏浚水道,使災情不致擴大。道光十八年(1838年),雅安春荒,糧價猛漲,時日晸任建昌(今西昌)巡道,籌銀七千兩,派干員到外地買米出售。將災民分為“次貧戶”和“極貧戶”,分別售以減價糧和給予救濟糧。登記災民所丟棄幼孩,收養于官署,使其讀書學藝,待能獨立生活時始遣返,不知住址者即留衙里執役。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六月,黃河決口,大水淹至開封城腳,日晸督令關閉城門,堵塞進水縫隙,待水落時,又趕修城堤。日晸不顧自身安危,親臨指揮。一次大水涌來,淹沒半身,隨從急拽登城,日晸督俢益急,不稍退避,終使開封免遭淹沒。每日批理公牘后,即到施賑各處抽查,散放救濟錢糧事宜,嚴禁侵吞。對下屬苦口告誡:“官吏多盡一份心,災民多受一分惠。”河南雖連年水患,賴日晸竭力拯救,災民活命者實多。日晸審查案件,務必深入調查,平情度理,認真推究,不以私利而憑空揣度案情。日晸說:“審案關系百姓性命,當官的人,怎能不慎?”
日晸詩文書畫均佳。著有《庶常集》二卷,《編修集》一卷。在京師所作《吟煤》詩中,有“看他黑處都為骨,才到紅時便已灰”句,對當時士大夫痛下針砭。日晸自幼喜愛繪畫,繪有緬懷母教的《篝燈課子圖》(四軸)、紀念翰苑生活的《蕓館讀書圖》、任湖南鄉試考官時的《湘山覽秀圖》、在四川任建昌兵備道時的《紅渠觀詩》、《思勤積慶》、《省身》、《巡邊》等圖。其書法成就遠在繪畫之上。為官后,仍如諸生時,臨池不輟,日寫小楷數百行。于秀勁之中,顯灑落之致。
瞿煜觀所作《張中丞墓銘》中,對日晸一生作中肯評價:“資稟剛明清介,淡然無欲。律己嚴而待人恕,自奉薄而赒人急。遇事處之以厚,與人必盡其誠。”